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公告通知

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民主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1-18 14:1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7123 字体:

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民主测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促进广大农村党员自觉保持纯洁性、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美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乡各村(社区)党总支中开展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民主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农村党员进行目标管理考评,促进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考评原则

农村党员的目标管理考评以党员履行基本义务和工作贡献考评为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为全乡各村(社区)党总支的全体党员(包括外出流动党员和预备党员,不含因生病行动不便、年老意识不清长期不能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分60岁以下在家普通党员、60岁以上老党员、流动党员和党员村组干部三个类别参加测评。

四、测评内容

(一)60岁以下在家普通党员

1、党性觉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目前党的大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组织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

2、致富本领。忠实执行各项农村政策,积极抓好种植养殖加工贸易等,有一项以上的致富技能和本领。充分发挥优势,通过传、帮、带,引导周围群众学习种养等技能,提升生产规模和效益,积极推进共同富裕。

3、道德观念。作风正派,带头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美好乡村建设;大局意识强,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关系和谐。

4、守法意识。遵纪守法,敢于同社会不良现象作斗争,关键时刻能站出来,发挥一名共产党员的主心骨作用。

(二)60岁以上老党员、流动党员

1、政治立场。带头支持乡村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拥护党的富民政策,鼓励支持家庭成员及周围群众致富,有条件的积极帮助和带动周围群众致富。能主动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在返乡时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

2、主动作为。积极参与乡村各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全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

3、法纪观念。教育好子女及本家族成员,坚决抵制各种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反对宗族、派性及其他不良风气,勇于同社会不良现象作斗争。流动党员树立良好形象,模范遵守流入单位的规章制度。

4、促进和谐。妥善处理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发挥优势,带头参与民事调解,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流动党员能利用外出所学技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家乡的建设。

(三)党员村组干部

1、党性修养。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性意识强,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作风正派,日常中没有影响党员形象的言行;有较强的公民素质,乐于助人,没有出现损人利己、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2、工作能力。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工作中点子、办法比较多,善于协调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双带”能力较强,带动效益明显。

3、为民办事。积极开展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村庄整治、美好乡村工程,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主动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化解各类矛盾,引导纠纷当事人按正常的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能定期走访和联系群众,重点做好扶持困难户工作,帮助其发展生产,搞好经济。积极配合支持县乡重点工程建设等各项中心工作,热心公益事业,为公益事业建设做出群众公认的贡献。

4、品德操守。工作中冲锋在前,吃苦在前;家庭关系和睦,与邻里无纠纷,尊老爱幼,无违章建筑,无侵占集体土地,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本人及主要亲属没有参与非法上访活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本人及主要亲属(父母除外)无早婚早育、政策外生育现象。带头崇尚文明,本人及主要亲属没有参与非法宗教、封建迷信和宗族、派性活动。有较强的正义感,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

五、测评方法和步骤

整个测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中旬—12月中旬)

1、各村(社区)党总支分别成立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民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民主测评工作的具体方案,对测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营造舆论氛围。各村党总支分别召开党组织负责人和全体党员动员大会,并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出黑板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发动,同时在政府网站和万村网上进行公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对外公示。在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栏以及党员群众比较集中的显眼位置,张榜公布测评对象、测评内容,公开乡民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

(二)民主测评阶段(12月下旬)

1、征求群众意见。由乡驻村干部牵头,各村(社区)党支部派员参与,采取上门走访、问卷调查、专题座谈等多种途径,向群众广泛征求对党员村组干部和其他党员的意见,并认真梳理汇总。

2、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回顾反省思想、作风和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做好记录和整理。

3、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各村(社区)党总支可视情况,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确保每位参加测评的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和宽裕的空间,独立完成测评工作。

(1)召开全体党员测评大会。测评对象为党总支全体党员。参加测评的人员为党总支全体党员、村支监三委成员、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同时要邀请乡驻村干部参加。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前2天,要向全体测评人员发放《农村党员民主测评表》,测评人员经充分酝酿后,对照标准对所有参评党员进行测评,并在召开大会当天将已填好的测评表投入票箱,乡驻村干部全程负责监督,同时做好唱票、计票工作。

(2)分支部召开测评大会。测评对象为本党支部全体党员和党员村干部。参加测评的人员为村支监三委成员、本党支部全体党员和本党支部所辖村民组的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同时要邀请乡驻村干部参加。召开支部会时,采取集中发放《农村党员民主测评表》,测评人员经充分酝酿后,对照标准对所有参评党员进行测评,并当场将已填好的测评表投入票箱,乡驻村干部全程负责监督,同时做好唱票、计票工作。

测评分值100分,测评分四个档次、三个层面,即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并由群众代表和入党积极分子、村组干部和乡干部、普通党员三个层面打分,以档次得分多少和层面加权平均计算结果。四个档次的加权系数依次为:1、0.8、0.6、0.2,层面的分值依次为:30%、30%、40%。若参评人员对参评对象不熟悉,无法给予客观评价,应在测评表中勾选“不了解”,该参评人员评价则不计算在内。

4、评定等次。根据党员民主测评得分情况,评定出每个党员的测评等次。等次评定标准为:测评得分在80分以上的评定为优秀;测评得分在65-80分之间的评定为合格;测评得分在55-65分之间的评定为基本合格;测评得分在55分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不超过党员总数的5%。

5、公布民主测评结果。以公开张榜的方式,对每个党员的测评得分和等次情况在本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及网站进行公布。

6、复核。为保持测评工作的严肃性,对于测评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乡党委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核。

(三)结果运用及总结提高阶段(元月)

1、结果运用。

(1)对民主测评确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经乡党委复核确认后,直接劝其退党。

(2)对民主测评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经乡党委复核确认后,由乡纪委对其诫勉谈话,诫勉期限半年。诫勉期间,本人要作出诫勉承诺,制定整改措施,党组织要指派专人对其进行帮助教育。诫勉结束后,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评定整改成效意见,仍不合格的劝其退党。

(3)对民主测评确定为优秀的非村干部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党员,将其纳入村级后备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

2、总结提高。各村(社区)党总支要对整个党员民主测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围绕本党总支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六、几点要求

1、要精心组织。开展党员民主测评工作,是我乡创新党员管理模式的有益探索。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精心部署。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并要抽调人员,认真搞好这次党员民主测评工作。

2、要客观公正。参加测评的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公平,不感情用事、意气用事,确保测评结果能准确、客观地反映每位党员的真实情况。

3、要务求实效。各党组织要认真总结近来年创先争优工作经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一个阶段一个阶段、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将党员民主测评工作抓紧、抓实,并充分运用好测评结果,使测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民主测评表(一、二、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