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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亭乡“多措并举”加强农民建房管理

发布日期:2013-07-23 15:5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5871 字体:

为进一步引导农民规范有序建房,东亭乡采取强力措施,综合治理,合法操作,扎实推动规范农民建房管理活动,有力推进全乡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好乡村建设。

规划先行,有序引导。该乡进一步健全规划机构,切实发挥规划管控职能。以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美好乡村和生态环境建设,按计划分批编制村镇建设规划。严格农民建房计划管理,着力推进农民建房管理方式转变,实行台帐式管理。

先批后建,严格程序。在农民建房管理中做到四严格:严格建房条件,严格审批流程,严格约束机制,严格验收程序。具体而言,即建房户先到村委会领取《农民建房申请表》,本人填写好再由四邻签字并经村民组签字盖章;上报村委会,由村级国土经办人现场勘查后填写初步意见,经村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并在本村、组公示3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夫妻双方)的姓名、家庭人口、原有房屋宅基地情况、申请建房的位置、四至界址,地类、面积和户型、层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再上报乡国土所;国土所在3个工作日之内派员现场勘查,由乡政府出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批准。经核准后,乡供电部门凭国土所出具的供电单,为建房户提供施工电力保障。

多方联动,加强监管。建立农民建房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村委会和国土所是农民建房管理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或单位各司其职,共同遏制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建立健全乡、村、组三级执法监管网络,实现规划监察、土地监察全覆盖,依法查处农民建房违法行为。

完善机制,确保长效。实行约谈问责,对农民建房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或农民建房违法用地行为被卫片监测到而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台帐没有反映的,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警示约谈,并启动问责程序,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行单独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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