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始终坚持动态管理、按标施保、因保尽保的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严格履行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程序、并实行二榜公布,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实行一年一审核,一年一审批,不搞一刀切,取消终身制,使做到有限的低保资金发挥了较大的救助作用,切实为农村贫困群众解决了基本生活困难。
2019年1月以来,针对所有新申请低保对象,东亭乡民政所按照上级要求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比对,比对有问题的,直接淘汰。随后,民政所联合村(社区)对信息比对通过的对象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深入农户家中面对面交流,详细询问了解其家庭情况,重点了解申请中所写困难原因是否属实。第三,民政所加强指导,各村(社区)分别对走访后确认情况属实的新申请低保对象召开评议会进行了评议认定,会上各村(社区)评议小组现场进行票决,并通报票决结果。会后对票决通过的对象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东亭乡政府。第四,县民政局召开县、乡、村三级民政干部参加的低保座谈会,对乡镇上报的名单逐一讨论,在广泛征求乡村两级的意见下,现场做出是否能够纳入低保的决定。目前我乡农村低保对象共计新增88户117人。(东亭乡民政所 韩勇智)